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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跳像战鼓如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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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作者:传奇私服 |
文章来源:zhaokf.com |
更新时间:2012-3-11 20:04:3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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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还记得我曾经想遇到这样一个人:浓密的头发,好看的眉眼,双眼皮。小麦色的皮肤,干净而健康。他不用太高,175就好,身材不需要很好,健康最重要。 他喜欢穿白色衬衫,深蓝色的牛仔裤,喜欢喝抹茶牛奶,喜欢唱薛小谦的《苏黎世的从前》。 他还会在我难过的时候告诉我,别怕,我会永远在你身边! 我一直在寻找,想想就觉得温馨而美好。 一天天长大,这个想法却从未改变,只是变得不再爱幻想,学着面对现实。 我一直记得我们初见的那一天,阳光灿烂,你向我走来的时候,那光芒照得我几乎睁不开眼,然后,我们擦肩而过。那一刻,我突然想起一句佛语,佛 说:前世五百次回首,才换来今生一次擦肩而过。 我转身,望着你出神,心想,原来真有所谓的缘分,让我遇到那样美好的你。 我一直觉得,我对你,并不是一见钟情。在遇见你之后的好长时间我都没有再遇见你,时间长得几乎让我忘了你的样子。 可是,当你再次出现在我的面前,我似乎听见自己的心跳像战鼓如雷,一声响过一声。 我不知道,原来你是我朋友的朋友。 那天朋友请我喝奶茶,意外遇见了你。那天的你穿着白衬衫和深蓝色牛仔裤,和我的想象竟是一模一样。 朋友介绍你说,这是我高中同学,叫薛冀晨。朋友更是暧昧地朝我眨眨了眼,他喜欢唱薛之谦的歌。 我疑惑地看着朋友,朋友朝我点点头。 她叫棠若初,是我现在的同学,她最喜欢薛之谦了!朋友是这样向你介绍我的,听过纳兰性德的诗吧,她的名字就在里面。 你了解地微笑,让我如沐春风。 此后的日子,是我从来没有想到过的。 我们有聊不完的话题,因为我们都喜欢谦谦,喜欢杰伦的《青花瓷》,喜欢小四的书,喜欢热带水果,喜欢喝抹茶牛奶,甚至喜欢的颜色都是一样的。 你擅长理科,我擅长文科,我们互补得很好。 遇见你真是件美妙的事,我常常会因为找到了我要找的人而高兴。傻笑,成了我惯用的表情。 一切,看起来都那么顺理成章。 因为太美好,让我忘了最重要的事。直到有一天,朋友发现了我的不对劲。她告诉我,你有女朋友。 那天,我什么事都干不好,这个消息对于我来说,莫过于晴天霹雳。 我不顾朋友的阻拦,执意跑到你们学校。 我后悔了。 当我在街角看到你们两相依偎的模样,我后悔了。我不该来的,这件事本来就是我一厢情愿,我没有任何资格来指责你,只是我太笨,看不清事实。 我开始习惯回忆,回忆曾经,回忆你。 我似乎一直在暗恋,我曾经喜欢的人,和你,都是我的一厢情愿。 有人说,暗恋就是感情一次自生自灭的过程。 所以,我有责任让它熄灭。 我想,我们做不成朋友了,是的,今后的日子,你要幸福快乐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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